大学生创业网讯 国家工商总局22日发布“做好201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”,从事个体经营的毕业生3年内免收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。
工商总局在此次意见中要求设立工商注册登记“绿色通道”,为高校毕业生创业兴业提供开业指导、注册登记、跟踪服务等一条龙服务。
意见中,工商总局表示,放宽对高校毕业生创业兴业的住所(经营场所)限制,降低创业难度。高校毕业生创业无法提交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,可以提交市场开办者、各类园区管委会、村(居)委会出具的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,办理工商注册登记。
另外,减免高校毕业生创业兴业的相关费用,降低高校毕业生创业兴业成本。继续严格落实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的优惠政策,免收市场主体注册登记费,降低高校毕业生创业成本。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,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,免收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。
编辑 马燕捧